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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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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书法发端于“解散”汉卓(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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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卓(隶)字“便于末俗,人竞师法”而广泛普及的结果,是社会上“书论之造,汉家尢多”(《论衡•对作》)。 一方面, 是官方为了掩饰和维护其专制极权统治,强行实施了一系列荒谬透顶的思想文化措施,用以愚民。另一方面,则是朝野有识之士予以严正揭露和批判,申张人民的正义主张和合理追求。稍为便易的文字在这里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因之又一次引起了专制统治者的疾妒和仇视。而借“修复”所谓“苍颉之法”,变相地繁化文字,甚至试图用“散卓笔”变相地“解散”卓(隶)字,用笔具反对笔具,竟成为继秦篆之后“管制”文字的新策略。三国曹魏可能是始作俑者。( N& K" e1 f" t) k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刘彻采纳了董仲舒(前179-前104)的反文明、反理性的建议,一方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书•董仲舒传》),推行“一元”之“教化”(《汉书•董仲舒传》), 重新践行商鞅关于“壹教”(《商君书•赏刑》)等的所谓先秦“法家”主张。以此奠定了里“法”表“儒”,也即“法儒合一”的专制政治思想模式。 另一方面,又创造性地发明了杂以阴阳五行,串以“君权神授”的神学和“三纲五常” 的伦理等混合式愚民思想路线。而“用文化反对文化,用知识分子反对知识分子”(翦伯赞《秦汉史》第52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的愚民策略,竟成为董仲舒的重大历史创举,灾难性地遗害于后世。自此,中国思想文化界阴霾四布,乌云遮天,几难见日,竟历时2000余年。而神化孔子、神化君权和神化五经等神学、谶纬之说,其时却甚嚣尘上。8 j! m! P2 A, g' x
中国历史上,在专制政治的意识形态领域里,存在着一个显著特征,便是诉诸于“绝对化”。“绝对化”成了“排它性”的重要思想基础。为了宣扬“独尊儒术”,即大肆“神化”孔子,说什么“孔子是他母亲与黑帝梦交而生”(《秦汉史》第542页)。为了“神化”帝王,就说“刘邦是赤龙感女媪而生”(《秦汉史》第542页)。 为了“神化”专制统治权力,就说“天子受命于天” (《汉书•董仲舒传》),和“ 君权神授”等。甚至提出“灾异谴告”说等。为了“神化”五经,就将其与“河图”、“洛书”扯在一起,使之受制于《易》。更为荒谬透顶者,是将“谶纬”并同五经之列,赋予与经学同等地位。
) G- m; d" u3 E7 u6 \0 _3 { 荒谬透顶的神学、谶纬与儒学等互为交融,形成了一张无处不在的“思想网”,笼罩于中国天空,既为专制权力作辩护,也为政治黑暗作辩护。这无疑极大地激怒了正义的朝野知识分子,他们以文章作为揭露和批判的武器,进行了一系列的思想、政治抗争,同时表达了人民的正当诉求。
9 v) y1 U2 P) @- U( ~" W) X 一方面,他们驳斥“坏论”、揭露“时弊”和批判“虚妄”等,与之针锋相对。王充(27-97)著《论衡》一书,即是其中显著例子。王充认为,儒书言高祖母因“梦与神遇”而生刘邦等,皆是“虚妄言也”(《论衡•奇怪》)。他驳斥“君权神授”等,“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使应政事,是有非自然也”(《论衡•寒温》)。他驳斥“灾异谴告”说,“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论衡•谴告》) 。他驳斥“河出图,洛出书”,“夫天安得以聿墨而为图书乎?”(《论衡•自然》) 他驳斥儒者说五经失实,“儒者说五经,多失其实。前儒不见本末,空生虚说;后儒信前师之言,随旧述故,滑习辞语”(《论衡•正说》)。认为“儒书之文,难以实事”(《论衡•讲瑞》)。他甚至还揭露了那些“佞人学”,指出“损下益上,佞人之义也”(《论衡•答佞》)。而另一方面,则他们敢于抨击朝廷“弊政”,敲响专制统治者的警钟。如东汉后期桓、灵之时的太学生请愿事件等,充分反映了一般民众、在野处士、在朝士大夫和学生等,对朝廷“弊政”的强烈不满。所谓“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品核公卿,裁量执政,悻(“忄”为“女”)直之风,于斯行矣。”(《后汉书•党锢传》)即是其中典型事例。很明显,以文章为基本传播形式的社会舆论的充分发挥,重创了专制政治荒谬的意识形态,极大地撼动了专制政治的统治基础。而这一切,又都不无得益于文字稍为便利于使用的缘故。于是,文字又成为专制统治者的一块心病,必欲“治”之而后快。因之对卓(隶)字实施管制,继秦篆之后,再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 W5 [ ~ V2 F5 v6 x( \' G' J 中国有一个潜规则,是四海之滨,莫非王土。既然土地都是“王”者所有,那么这土地上的物质、人民(包含人身、人力、人的思想、言论等),也被视为一并归“王”者所有。这显然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夺。专制统治阶级凭着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和主观意志,对书籍都可或烧或禁,对知识分子都可任意或囚或杀,要胡乱地“修理”文字,将文字由“简”变“繁”,甚至于让文字处于瘫痪状态,似乎都易如反掌。秦王朝不是用篆字开了历史先例吗?据相关史料显示,从西汉后期至东汉中期,“管制文字”分别从三个方面着手,即“神化”文字、宣扬文字“扬于王庭”与“修复”所谓“苍颉之法”。
' d5 _1 \8 @* g% o @5 { “神化”文字。将文字的产生与天象联系在一起,配合了“君权神授”等神话。如所谓“传书言,苍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论衡•感虚》)。传说中的“苍颉”是人,不是神,人类造字怎么与“天”和“鬼”扯上联系了?故王充认为“此言文章兴而乱渐见”(《论衡•感虚》)。驳斥了古人造字扯上“天”与“鬼”的谬论。其次是借《易》宣扬文字“扬于王庭”。 东汉章帝刘旦(加“火”旁,公元 76—88在位 )之时,白虎观会议上确立“五经”的“正统”地位,《易》竟被奉之为“群经之首”,既诸经皆从于《易》,文字自也无可例外。 如 “《易》曰:‘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决’(减“冫”旁,下同)。‘决,扬于王庭’,言其宣扬于王者朝廷,其用最大也”(《汉书•艺文志》)。借《易》之巫言妄语,将造字、用字的权利,全部归掌于统治阶级手上,这就无疑将文字的用途扭曲成“御用”,从而剥夺了人民的认知权利等。将文字的作用归由所谓《易》来“规定”,使文字进一步“玄学化”。故王充反驳说,“苍颉之书,世以纪事”(《论衡•对作》)。阐明了文字为世间人类所共有同享。再者,是所谓修复“苍颉之法”。汉宣帝刘询(前73-前49年在位)借“ 苍颉之法”为名,屡命诸儒对卓(隶)字进行 “修复”,但“亦不能复”。 此后,王莽(公元9-24年在位)新朝,东汉光武帝刘秀(25-75年在位),至汉和帝刘肇(89-105在位)等,也都分别先后命人对卓(隶)字进行过所谓“修复”,尢其汉和帝刘肇“申命贾逵修理旧文”等(《说文解字•叙》),反映了一个“修字”倾向,那便是让篆字与卓(隶)字,从结构上彼此互相走近,也即是说,尽可能地让卓(隶)字的字体结构向篆字结构靠拢,逐步远离多趋简约的“楚味”,多些“篆味”。相传诸如张敞、甄酆、马援、贾逵等西汉末、东汉初中期的文字学家和学者,都曾参与其事(见《说文解字•叙》)。既然投入这么多的学者和这么多的次数去“修复”、“修理”文字,就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做的,至少也得将文字的“字容”向繁杂方向变一变。所谓“晁错之辈,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师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为是”(《论衡•书解》)。晁错(前200-前154),汉景帝刘启(前156-前150在位)时御史大夫,究竟是如何“修理”卓(隶)字的,有待进一步考证,但“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和“不知何者为是”,则无疑是后人“修复”卓(隶)字的两个共同特点,尢其可以说是自西汉末以来,所谓“修理旧文”或修复“苍颉之法”的历史缩影。至于“苍颉之法”究竟是什么?按照唐朝虞世南的说法,即是“苍颉象形”(《书旨述》)。 也就是说,“苍颉之法”即是“象形之法”。按照笔者的理解,“象形”之法,也即是“繁化”之法。不难想见,所谓“修复”“ 苍颉之法”,其实是在想尽办法繁化卓(隶)字而已。即是说,在此一时期,卓(隶)字极可能遭到增加笔划数和副字数的所谓“修复”。关于这一点,以西汉初期的简帛书文字,同东汉的简书文字作一比较,即一目了然。后世的不少繁体字,可以说大部分出自其时,如将三个“鹿”合成一字(“粗”之古字)等,即是其中一个例子。这就是为什么流传下来的汉字少有“楚味”而多具“篆味”的基本原因。后人不明其诈,反误以为汉卓(隶)字是直接从“省简”秦篆而来。由此可见,弃“简”求“繁”,是专制统治阶级管制文字的共同特征。
/ O" |. W* D8 O; W# f 东汉王朝多次主张重新恢复对秦篆的使用,但已不得人心。东汉中期,和帝敕命许慎作《说文解字》一书。书中以9000余个秦篆为“正统”文字,反映了东汉王朝的用字主张。然而人们“反以篆籀为奇怪之迹”(徐铉《上〈说文解字〉校定表》),要恢复对秦篆的使用,已是不容易的事了。尽管如此,至汉灵帝刘宏(公元168-188在位)之时,又特别设立所谓“鸿都门学”,招揽社会上那些“工书鸟篆”者为士,甚至许以高官。“鸿都门下,招会群小,造作赋说,以虫篆小技见宠于时。”(《后汉书•蔡赐传》) 时而以秦篆为“正统字”, 时而又以“虫篆”为诱饵,封官许爵,试图恢复秦篆。所有这些例子均充分说明,专制统治者要用以“繁”代“简”来“制裁”汉卓(隶)字之心不死。
% F$ O0 i" C# ^+ p 然而,问题并没有划上句号。在以古硬笔为主流写字工具的时代里,既然恢复秦篆的用字主张不可能实现,繁化汉字的收效也极有限,就只得打起“变更”笔具的鬼主意了。那便是千方百计地伺机改用“散卓笔”了(笔名见阴法鲁等《中国古代文化史(2)》第304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所谓“散卓笔”,即中国软笔(后世也称“毛笔”等)历史上最早的具体名称,也就是用“提按”法作字的“书法笔”。软笔用“平行”法写字叫做“软笔写字”,与书法无关;软笔用“提按”法“作字”才叫“散卓笔”,才与书法扯上关系。, y0 W" W( q6 O$ P6 F5 ?
有两个事例,值得引起高度关注,便是发生在三国曹魏时期的相关活动,一是用软笔进行考试,一是大兴所谓“草书”。
, @6 _5 }$ b) _# W1 a B据《魏志•王肃传》注引《魏略》记称:“正始中,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聿(笔)者,未及十人。”“正始”,即三国中期魏国齐王曹芳在位的年号(公元240-248年)。“公卿”,即魏国的高级官吏。“聿”,以硬笔为主的写绘工具的通称,这里当指“软笔”。大意是说,正始中期,魏廷为四百余名中级官吏,举行了史无前例的软笔答卷测试,但能真正操执软笔进行写字者,竟然不足十人。这一记载,虽寥寥数字,却从不同方面说明了几个问题,极其可贵。其一,这里所称之“聿”,确指“软笔”无疑,因为若指“硬笔”,则不存在所谓“能否”操笔的问题。值得关注的是,魏国开始尝试在官方写字领域里,推行以软笔取代硬笔的文化策略,但失败了。其二,从统计学角度看,“四百余人”与“不足十人”相比,其比例为四十分之一弱(40:1),可见由于缺乏经验或相关训练,以及其他相关的物质准备(如制笔技术、承写载体)和历史准备(如某种理论、观念、机制等),其时真正能使用软笔作正常写字者,竟如此微不足道(专业抄书者除外),因之也谈不上什么“规模”了。其三,以此类推,自诩为继承秦、汉“正统”的曹魏,软笔的使用率尚且如此之低,就遑论诸如蜀国、吴国了。笔者指此时书法仍处于“萌芽”阶段,依据即在于此。用软笔作考试的书写工具,虽说是一个原始尝试,但却显示了“易笔”的政治意图。
/ Z+ [0 n& @! D5 d* [ 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正始”之时,正是曹魏走向衰落之际。一方面,是曹爽与司马懿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政治昏暗,进步士人噤声,“竹林七贤”是其例子。另一方面,由于实行所谓“九品中正制”,士族把持权力,门阀观念高筑,社会矛盾尢其突出。其时,也正是王弼、何晏之流大刮“玄学”之风之际。联系到曹丕《典论.论文》有所谓“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之句,成为后世专制统治者阶级“贵耳贱目”的愚民信条,魏廷辄以软笔测试官吏,反映了专制政治愚民文化,其时在魏国可能获得了新的部署和推动。而曾任曹魏侍郎的卫罐(“缶”作“王”,所谓魏晋书法家)之子卫恒,后来竟然作《四体书势》一文,成为后世书法理论的始作俑者,可以说与此不无联系。/ i1 G* I& m% k; C+ v ~$ s% N( O
其次,据唐朝张怀罐(“缶”作“王”,下同)《书断》一文记载,魏国人张芝(?-192年)将“章草”变成“今草”。所谓“今草”,即“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如其流速拔茅,其茹上下牵连,或借上字之下,而为下字之上。奇形离合,数意兼包。”又“魏晋之时,名流君子,一概呼为草,唯知音者乃能辨焉……,即解散隶体……” 所谓“解散隶体”,也即是“解散”卓体。以此看来,“散卓笔”之名称,当出于其时。笔者之所以指书法发端于“解散”汉卓(隶)字,其依据即在于此。) I' w1 u( D ^" M
虽说魏廷这次“测试”的结果是失败了,但却开了用软笔考试的恶劣先例,为后世的科举用笔提供了历史依据。然而,用“散卓笔”主宰字坛,则要到唐朝才告实现。虽说中国书法的起源,三国曹魏的相关活动值得引起高度关注,但由于笔者手上资料有限,故有待作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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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卓(隶)字与秦篆,虽说两者都是由古硬笔所创制,却是彼此不同的两种文字模式,其创制时间相隔仅约10余年,即公元前221-前209年。两者不同之处在于,秦篆为“官修”字符,笔划繁杂,构图封闭,极不利于识、记、写。考其造字立意,在于试图通过以篆字制约硬笔也即“以字制聿”,削弱文字的正面的社会作用,滞阻文字应用,弱化民智,为维持其专制统治服务。而汉卓(隶)字则不同。汉卓(隶)字可以说是纯粹的“民修”字符,笔划平直,字体方正,构图简约,相对地便利于识、记、写。考其造字立意,在于以字“利聿”,最高限度地发挥文字的正面的社会作用,促进应用,提升民智,服务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汉朝人之所以坚决地唾弃秦篆不用,而认同、接受汉卓(隶)字,原因即在于此。虽然,若以当今视角看,汉字依然存在着诸如体、义、音等大量问题,使用不便,甚至越来越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但远在距今2000余年前的汉朝,能够诞生和使用如此模式的文字,就不能不说是一个社会进步,至为难得了。换言之,汉卓(隶)字自秦末至唐初800余年的流传使用,不仅标志着中国古硬笔在造字领域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获得举世认同。而且,它还预示着一个新的、更为便于应用的汉文字模式,有可能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产生,并造福于子孙后代。但不幸的是,随着此后“散卓”活动即书法活动的膨胀,不仅汉字的改进或创新成为一种空想,从此停滞不前,就连流传了近千年之久的汉卓(隶)字,竟因“易笔”关系而变成所谓“书法字”、“科举字”,也即唐朝文字了。, S0 V, i3 n' l2 \: E l. n& q
概而言之,首先是秦篆“否定”了战国所有进步的古字也即“简化字”,然后是汉卓(隶)字“否定”了秦篆,而时隔900年后,竟由书法字“否定”了硬笔汉字即汉卓(隶)字,成了汉文字史上的所谓“否定之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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