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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纪委、监察部、科技部、人口计生委、全国整规办、中医局等将在2007年1月对北京等10省、直辖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总结检查阶段督查。 2 {% i R, l2 R% h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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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旨在督查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工作总体情况;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的登记、核查、转办、立案、查处情况,特别是上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转办案件查处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件中对违法违纪单位应但追究责任的人员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对下一级政府专项行动开展督查情况,包括督查的次数、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建立完善对医疗服务日常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和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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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 i7 k6 u( S此次督查还将主要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底数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档案;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是否明确,人员是否到位;对医疗结构审批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对医疗机构的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衔接机制;以及目前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和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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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g2 {: Z# |$ _$ t a" l+ J督查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省除省会城市之外,还将抽取1-2个地级市和2个县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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