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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层面来看,书法之传统即文化之传统。我国书法传统讲究相反相成和有无相生,这与阴阳五行思想相吻合。书法传统中强调笔法、墨法、结体、布局方面的黑白、大小、长短、粗细、刚柔、浓淡、枯润、俯仰、疏密、巧拙变化与统一,这就体现了相反相成之艺术辩证法。我国书法艺术传统与其他文学艺术样式如绘画、诗歌一样,也非常强调意境构造,书法家追求“字象有限而意味无穷”,这就体现了有无相生的艺术观。我国书法传统中非常强调学者的勤奋和用功。“墨池”、“ 笔冢”的典故生动地揭示了勤于修练是学习掌握书艺的必经之路这一学书规律。同时,书法传统中又非常强调要师法自然,书法的最高境界是返朴归真,是“无法之法”,是浑然天成,人们对“神来之笔”总是极尽赞叹。然后,“百炼工纯始自然”,功到自然成。这就是天人相应之理,反映人与自然的和谐融合。
) c* [( o( h2 F8 ~8 C/ K 我国书法传统中非常强调书品即人品,人品即书品。强调要创作出好的作品,首先要做好人,即要有好的人品。这种书品人品合一的理念是中国书法艺术所独有的。我国书法传统中对人品的强调,构建了书法家克己修身的严密氛围。
3 }5 ?8 A* q1 \9 y" U 我们可以清晰地感知到传统文化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书法之传统,中国书法之传统一直以来,始终浸淫在中国文化之传统中。同时,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书法也以其独有的、强有力的生命力和社会影响,不遗余力地、身体力行地凝聚和传播着我国文化之传统,以致两者的交融辉映是显得十分默契和几乎完美。我们谈书法之传统,必须从文化的传统中追索才能触及其灵魂。我们谈文化之传统,书法就是一个最为合适的载体,也只有这个载体才能向人们完整展示出中国文化传统之精华和内涵。, b% z8 Z* [6 l5 N) g. h7 l* c& q3 I% E
我国书法传统与文化传统的关系,也昭然揭示了文化与书法的关系,并且深刻地揭示了随着文化的发展书法必然随之发展的规律。书法当随时代,构建现代文化状态下的书法状态,这是历史的使命也是历史的必然。从文化与书法关系的角度来审视现代书法问题,这是一个唯一正确的角度。以此角度来观照,对现代书法的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都能获得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结果。8 n4 c0 o# L+ s6 D0 S. C$ \
中国当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相比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这种变化作全面系统的归纳也许是困难的,但中国当代文化中的以下几个明显特征也许是能获得大家共鸣的,这些文化的新的特质对书法的渗透、激荡、撞击,以致使书法传统的裂变都是无法阻挡的。首先是大众文化的蓬勃兴起。大众文化之娱乐性、流行性、快餐化与传统文化的思想性、传承性、中和中庸思想形成强烈的对比和反差;刺激和快感在艺术欣赏中成为一个重要的元素;张扬个性和勇于挑战已经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这些大众文化的特质必然深刻影响书法的审美和创作。其次,物质利益原则已经渗透、浸淫了社会每一个角落的每一块砖瓦和每一粒灰尘。“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这是市场经济下最为主要的文化精神写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必然取代“君子不言利”的羞羞答答。书法创作者与书法作品受众(包括购买、收藏、欣赏者)的关系已经紧密相联,书法不是精英圈子内的风雅之事,不是寒酸书生的象牙之塔,而是在市场中生产周转的文化流。再是中国当代文化的开放性。全球化作为大势所趋的时代洪流,也夹拥着中国文化与世界的开放交融,在此大背景下,中国书法与其他传统艺术与当代艺术和世界其他文化艺术的相容交合和互相催生也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j& D) \5 T9 ?
在现代文化背景下,对书法之传统的一味抱守无疑是作茧自缚——这丝毫没有反传统之意,这与书法必须继承传统的命题也无冲突。“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最精美的标本”,这是不值得引以为傲的。时代需要书法成为一个生龙活虎的文化活体,成为一朵生机勃勃、美艳无比的艺术奇葩。这同样没有轻视“中国现代书法必须从书法传统中汲取营养”这一命题的重要性,正如中国现代书法从其他门类的艺术中汲取营养一样,这是一种近乎必然的事情。4 a. W7 Y* ^7 Q! z5 B8 ]9 ?! C
当然,关于书法当代性话题之难点是书法如何体现当代性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谈是如何创作现代书法问题。因为难,所以目前缺少定论,但我们很容易做到的一件事是:允许、鼓励大家去探索和尝试。而这一点却是我们书法界可以做到而没有做或者做得很少的,我们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是对探索者最起码的宽容都没有。如果我们在现代语境下老说着“之乎者也”,如果我们抱着这数千年的历史积淀而把它抱成一团沉重的负担,如果我们仅仅是不断念叨要“继承传统,在继承中求发展”,但对那些也许很不成熟的先行者,不仅不以鼓励,甚至连最起码的宽容都不给,那么中国书法将成为一个日渐腐朽的文化标本。给现代书法以宽容吧!如能在此基础上给予坚定的支持则是中国书法之大幸!如再能营造出健康的、心平气和的、学术化的探究争论之风则中国书法幸甚至哉!' n) A* l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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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z2 ~+ _( o5 ~* B 就艺术的本质特征而言,书法传统是以汉字为素材的艺术样式,中国书法天生与汉字连在一起。汉字最初萌芽于象形,后来逐渐成为一个符号系统。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后形声相益,即为之字”,这很能反映“依类象形”这一文字萌芽时期的一种状况。但从汉字的发展历史来看,其趋势是“象形”的衰减,至今,主体已是一个符号系统。但这个“符号”积淀了其数千年的历史脉络,其方块形状仍给人带来一个个具体而又丰富的审美空间。当今,象形字已不是一种具体存在,但仍在现代汉字中有清晰的遗存。如汉字可分成若干部,每一个部可找出个代表,叫部首,这个部本身就是对事物的分类。如属于金属,带金字边,属于液体的带三点水,属于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带木字旁,是花草的带草字头;是嘴说的,都加言字旁。这种抽象符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各种具象。同时象形作为中国文字的意念根深蒂固深植在每一个国人的意识中。蔡邕在《九势》中所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这里所说的自然当然已不是汉字之象形,是客观世界的具象(自然界各种生动的存在)和抽象(对立统—的艺术辩证),但有谁可以否定书者肇于自然之意识和技能,不是由始于象形的汉字所催生和启发或不经意的流露呢。
( i( g8 `4 q6 u0 ]2 U 中国文字的发展与中国书法的发展是紧紧连在一起的,这种发展无论是文字还是书法都展示了一种宏大的“创造想象”的能力。篆、隶、正、草四种字体,每一种相对于前一种都是一种全新的形象,而且这种形象不是几个字的形象而是几万个字的形象,是一个完整的符号系统的新形象,更何况每一种大的字体还包含了几种先后出现的小书体,(如篆书有甲骨文、钟鼎文、大篆、小篆,隶书有秦隶、汉隶,东汉八分书等),每一种书体又有众多书家所创造的各种风格流派的书法作品。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创造,又是一种多么浩大的文化现象。中国文字与书法的这种独有的现象,仰仗于作为符号的文字与作为艺术的书法的结合,仰仗于中国文字的独有特质和中国书法在这种特质上的淋漓尽致的发挥。
/ v: s! G* K7 K5 |9 { 以汉字为素材,是中国传统书法区别与其他艺术样式的本质特征,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那么现代书法是否可以对此作变革呢?书法的创造性,是在汉字的有限范围内发挥还是索性抛开汉字本身?现代书法夸张、变形是以汉字为基础,还是把汉字当作一种障碍而抛弃?这是一个现实的困惑。我觉得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样式与其他艺术样式必须有一个区分标志。这种区分标志无论是历史要求还是现实要求,都应该以“汉字为素材”。文化是背景,其影响深远而广泛。技术可以互相借鉴,只有汉字素材是书法所独有的,也是书法所唯一应坚持的特色。如果有不是以汉字为素材的所谓的现代书法,那么它实际上已经不是书法了,充其量是带有书法某些特征的一种其他艺术样式的作品了。当然,这不是反对在书法创作中对汉字这一素材的创造性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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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艺术的技术层面而言,书法传统即是以笔法为核心。中国书法至今不像韩国人一样称书艺,也不像日本人一样称书道,也许其因就是中国书法非常强调“法”,认为法十分重要,是艺术的核心。
( c9 Q' F& C0 c( y7 u 中国书法之技法,主要有字法、章法、墨法和笔法,中国书法传统是以笔法为核心的。笔法是中国书法的内在形式,而字法、章法、墨法为外在形式;笔法作为内在形式,它决定着字法、章法、墨法这些外在形式;如果去掉笔法这一核心,字法、章法、墨法可以存在,但已不是传统的书法存在了。在中国书法传统中,笔法是基本程式和符号,中国书法如没有了蕴含笔法的线这一程式,就失去了传统书法的特有味道。笔法还决定了书法的结构,如篆书、隶书,笔法相当简单,因为笔法简单,所以要写出比较好的篆书和隶书,特别要注意造型。行草书笔法相当丰富,这就决定了其字形的多变,由此而会产生字型、点画、字距、开合的丰富多彩,进而生发出章法的不同和整体风格的变化。, _6 L1 _2 g+ K% y: x$ _
中国书法传统讲究笔法,古代论笔法的文章甚多,其说纷纭,有不少还具有很大的神秘性;以致有人在屋上挖个窟窿,为了看他朋友是怎样执笔的;有人为了得到笔法的秘诀,甚至不惜偷坟盗墓。历代文人对笔法的总结也不一而足,有八法、十法、几十法。笔法也有一个由原始到现代,从无法到有法的转变过程,石涛说“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又说“太朴一散,而法自立矣”。
+ I% _/ v; e# }& ~/ l 笔法在书法创作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的,这是书法传统的意义之一。问题是我们现在来审视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笔法的推崇不能极端。首先要反对把笔法教条化。历史地分析,笔法是随着中国文字的出现、变迁、演化而变化的,是一代一代顺延、充实、发展起来的。笔法的发展呈现出一个“无序——有序——无序”的过程。原始阶段,无所谓笔法,呈无序状,后有笔法的提出,遂进入有序阶段,进而有笔法的规定,这样进入了自觉阶段,这时就会产生笔法的凝固,就需超越,至此,笔法的破坏与重建就不可避免。这种破坏与重建需要勇气,也是产生一代宗师的应有精神品格。有人谓“徐渭破坏了笔法”,“王铎破坏了章法”,但他们都是划时代的书法家。" ~% s+ p$ Z& N) H) U v
其次,笔法是否应居核心,也不应教条化。明以前,笔法为核心,结字、章法、墨法依次退位,明以来,书作尺幅展大,悬诸厅堂,因强化视觉刺激,重结字章法,更夸张墨法,形式感比以前更丰富,笔法核心萎缩。两者作历史比较优劣互现。启功先生说“文字递嬗,其书写之法,自然不同。虽有时代之异非前必优后必劣也。”
% {3 n% A: ?+ L) K8 t# o 再是,在现代文化背景下,要求书法创作在内在、外在形式上不断创新。中国书法的技法不能囿于笔法这一所谓的核心,而应该从自然万物中吸收营养,应该从其他艺术中特别是绘画、雕塑、装帧艺术的技法中寻得借鉴,甚至实行“拿来主义”,以丰富自己的创作手段和语言。, v0 b4 e5 J7 L5 b- B#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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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文献:
8 m5 J3 Q, V" L" t2 D 《现代书家书论》刘正成、王睿主编,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0 V1 E5 D( l( y- O8 F j0 i! t “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标本——金开诚教授访谈”,“本刊记者”,《书法》2004年第10期。
3 Z( y& z* E% B “濡化失落和攻心自救——现代文化状态下书法意义的思考”刘思凯,《书法》2004年第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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