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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著名作家周国平和史铁生分别发出声明,谴责《知音》杂志的侵权行为。2009年8月上半月版刊登一篇文章,题为《周国平重返幸福:命运把最适合的女子给了我》,作者署名“满江红”。周国平说自己根本没有接受任何人的采访,文章多是抄袭和胡乱嫁接的情节,纯属侵权。《知音》杂志2009年第22期所载署名杨海蒂的《史铁生与生命奔跑,每次心跳都是一座路标》一文,事先并未征得史铁生授权,且行文粗陋,叙述混淆,多有作者的臆想臆造、与事实不符的语句和情节,亦属严重的侵权行为。 对《知音》这本杂志,过去我只是知道“知音”这个名字,一次也没有看过这个杂志的内容。只是前些时间一位博友介绍说,《知音》稿费优厚,千字千元,便到书店买来一本看,里面全是名人的婚姻爱情故事及一些离奇的情节。大体翻阅了一遍,我并不感冒。近来《知音》惹官司的事情不绝于耳,倪萍、陈红等一些名人及团体纷纷状告《知音》侵权。我这才相信了,原来《知音》是靠编造离奇故事来赢得读者的,如此一来,这么一本发行百万的刊物,不是在忽悠着读者玩吗?《知音》到底是传播大众文化,还是索取大众钱财?其实,“知音”是假,“知钱”是真!《知音》的胆子真够大的,不光给名人明星造假,就连毛泽东的事儿都干编造,别说一般老百姓了。
5 H! H+ A# @, P( G$ a4 L6 p# c: J 看了作家们的声明,甚至是声讨,我认为《知音》杂志应该认真反思了。你究竟是在办文艺类杂志,还是新闻类杂志?倘若是写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那就尽可以虚构创作;而既然是真人真事的报道,那就应该完全遵循新闻的规律,将真实视为自己的生命。现在的情况是披着新闻的外衣胡编乱造?怎么可以把新闻报道当作小说故事来写呢?文学是文学,新闻是新闻,两者泾渭分明,岂容混淆? 对于这些,主办者应该是明白的,怎么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呢?我们承认,《知音》的文章涉及名人逸事的内容很多,可读性也确实很强,经常被大量地广泛地转载。但即使这样也不能胡编乱造啊?许多读者都反映《知音》编造的痕迹太明显了!这里仅举一例,《章子怡霍启山:只愿一生一世相守》一文如此叙述:“如果我让你永远这样开心,你愿意吗?章子怡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笑了”;“那天晚上,章子怡失眠了,演了那么多的爱情故事,她最向往的就是一见钟情,这次直觉告诉她,她找到了真爱”;“4个月的电话恋情,他们比第一次见面还要激动,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章子怡将头靠在霍启山的肩头撒娇地说,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简直让人反胃作呕、头皮发麻,浑身鸡皮疙瘩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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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知音》一直以弘扬“人性美人情美”为宗旨,以百分之百真实为标准作文章,但从社会的反应看,《知音》已经大大地违背了自己初衷,正在一步步走向邪路,以“知音”的名义骗取读者的感情,“知音”是假,“知钱”是真,如果让商业目的占据了整个办刊思想,我们认为,《知音》的将来将没有“知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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