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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einsummer

《圣经》《论语》比较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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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第二十五段讲述了三个关于天国的拙劣比喻,为什么说这三个比喻是拙劣的呢?我们来分析一下就明白了。第一个比喻是耶稣把进入天国比喻成是一个新娘提灯迎新郎。书中写到,这十个新娘有五个聪明,五个笨。聪明的新娘预先多准备了灯油,笨的新娘没有预先准备灯油。晚上新郎迟迟未来,大家都瞌睡起来。半夜里突然有人喊新郎来了,新娘赶快出去迎接,结果发现灯油已经烧尽了,于是聪明的新娘加进预先准备好的灯油,苯的新娘向聪明新娘分灯油遭到拒绝,只好自己出去购买灯油,结果回来之后,聪明新娘已经和新郎进去了,笨新娘就被关在门外。0 w+ p! ?2 M+ H% ~: ^$ d. ]

& I, g' P$ }% ~" O耶稣的这个故事无非是想表达一种预先准备工作很重要的意思而已,仅这个意思的表达来说,基本上是清楚的,也没有什么错。但是表达得非常不高明,尤其是故事中的一些细节透露的道德情感,是非常低下的,甚至是应该受到谴责的。8 U, ]$ K! y) H8 k(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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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聪明新娘在面对笨新娘的借油请求的时候,表现得那么冷酷、自私、绝情,丝毫没有一点宽恕、仁爱之心,宁可让她们失去进入天国的机会,也不愿意帮助她们。这等于在告诉我们:进入天堂的新娘确实是预先准备好的人,但同时也是非常冷酷、自私、对他人缺乏仁爱和宽恕之心的人。如果天堂里尽是这样的人,那么这样的天堂不进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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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总会有聪明人和笨人,作为一个宗教故事,居然去讽刺挖苦笨新娘,实在比较恶劣和粗俗,也缺乏人文关怀精神。另一方面,这个故事在讽刺挖苦了笨新娘的同时,实际上也讽刺挖苦了作为天国化身的笨新郎。新娘固然愚笨,直到新郎快要来了才去购买灯油,可是为什么新郎也那么笨呢?为什么不能在门口等一等笨新娘就自己一个人进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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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在这里讲的第二个关于天国的比喻是说,有一个主人出门前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分别给三个仆人五千、两千、一千块钱,让他们去做生意。过了一段时间主人回来了,结果,拿了五千的人用五千元赚了五千元,拿了两千元的用两千元赚了两千元,主人就很高兴,那个拿了一千元的人,担心做生意亏本,就把钱藏着,结果不亏也没有赚到钱。主人就对这个没有赚到钱的仆人大骂一通,将这一千元也夺了过来奖励给那个赚了一万元钱的仆人,然后将这个仆人赶出了家门,“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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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比喻的结尾,耶稣再次强调了我在本系列文章前面已经批判过的“马太效应”,“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透过这个比喻,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感受到耶稣和他所鼓吹的所谓天国,对弱势群体是多么冷血和残酷,丝毫也看不到任何人文关怀的痕迹。/ ~9 s8 C) |* {. Y1 T/ C5 D&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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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在这里的第三个比喻说,天国到来的时候,好比一个王坐在那里,将所有的人分成两类,一类“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一类“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上天堂,下地狱”。区分的标准是,看你有没有“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有人问,我怎么才能知道有没有为你耶稣做这些事呢?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意思是,只要你在现实生活中为任何人做了这些慈善的事,就算是为耶稣做了。
, S! v/ [9 k/ b+ a, F( c' m耶稣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教育民众做慈善事业,在客观上是对社会有益的,尤其是与那些不做慈善事业的人相比,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们不能不说这样的慈善事业从理论上来说是比较原始的、落后的、不纯净的。因为耶稣在这里实际上是把做慈善事业当成了满足私欲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对接受慈善的群体的真正尊重和仁爱,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讨好耶稣,只是为了得到进入天国的机会。所以严格来说,这样的慈善目的不能算真正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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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人道主义的慈善事业,应该是没有任何私欲,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更不是为了讨好任何鬼神,真正的人道主义的慈善事业,是把接受慈善帮助的人当成和自己一样的平等的人,自己快乐健康,也希望对方快乐健康;自己富裕,也希望对方能富裕。要严格区分这两者的本质区别,我也可以打一个比喻,有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其中一个人爱她,是因为爱她本人;另外一个人爱她,是因为爱她的钱,你说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爱她呢?为了讨好耶稣进天国而去做慈善的事等于是为了对方的金钱而去爱对方。( `1 Q" ~; ~! B8 W) O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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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孔子在“八佾第三”之(3)中所说的那样:“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对人有礼貌固然是可取的,但是如果内心对人很无礼,只是出于某种需要不得不装出一个有礼貌的样子,那又有什么价值呢?所以我们衷心希望那些从事慈善事业的人能真正拥有一颗慈善之心,而不要仅仅是为了某种虚幻的鬼神、只是为了进入虚幻的天国才去做慈善事业,那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那些接受慈善帮助的人也一定会更加快乐,因为那样,他们才知道他们得到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还有精神上的尊重,而不只是一个满足别人实现某种虚幻梦想的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教有两个最重要的仪式,一个是“受洗礼”,一个是“领圣餐”。所谓“领圣餐”,就是教会主办的给信徒吃饼和喝葡萄汁的仪式,“马太福音”第二十六段讲述了这个宗教仪式的来历。书中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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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们 吃 的 时 候 , 耶 稣 拿 起 饼 来 , 祝 福 , 就 擘 开 , 递 给 门 徒 , 说 , 你 们 拿 着 吃 ,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又 拿 起 杯 来 , 祝 谢 了 , 递 给 他 们 , 说 , 你 们 都 喝 这 个 。因 为 这 是 我 立 约 的 血 , 为 多 人 流 出 来 , 使 罪 得 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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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也有类似的内容,但是“约翰福音”中则没有相关的内容。从上面这篇文章的介绍来看,是耶稣将饼说成是他的身体,将葡萄汁说成是他的血。我们现在自然无法确认耶稣当初究竟有没有这样说过,我们只可以分析一下,耶稣这样说是否合乎情理。按照通常的情况来分析,我觉得耶稣不可能这样说,因为耶稣既然是基督教的宗教领袖,是所谓上帝的儿子,怎么能让基督徒来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呢?这实在是太荒唐了!尤其对于中国人来说更是难以接受,因为在通常中国人的概念中,只有罪大恶极的人,别人才要“寝其皮,食其肉”。' g! v, x/ a" ~  Z7 u, A# T+ h

# N6 m( S3 A8 F" U* q不错,按照《圣经》的说法,耶稣是被罪人所杀害,按照历史记录,他是被上帝的信徒犹太教会所杀害,从某种程度上来可以说是罪人或犹太教徒吃了耶稣的肉,喝了耶稣的血,夺得了耶稣的生命。也可以说,耶稣是为了维护基督教的理想献出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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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耶稣是为了捍卫他所追求的真理被反对派杀害的,是反对派夺了他的命、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因此只应该是耶稣的反对派才会因为对耶稣的痛恨对耶稣食肉寝皮,怎么可能让那些追随耶稣的信徒与耶稣的反对派一起对耶稣“食肉喝血”呢?9 j, r+ C; 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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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耶稣真这样说过,把饼比喻成他的身体,把葡萄汁比喻成他的血,那么他也是在暗示,有一天他的身体可能会像饼一样被他的敌人吃掉,他的血可能会像葡萄汁一样被他的敌人喝掉。通过这样的比喻来表明自己为了追求真理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让门徒也把饼和葡萄汁当成自己的身体和血吃下去喝下去,是希望他的门徒也能有此献身的精神准备,这样才比较符合逻辑。: m4 V: [' p5 E# p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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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居然牵强附会搞出一个所谓“领圣餐”的仪式,要求所有的信徒都来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不但荒唐滑稽,也充满了血腥和野蛮。我实在无法想象出那些信徒在把他们的宗教领袖吃肉喝血的时候是怎样一种扭曲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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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耶稣将饼和葡萄汁说成是自己的身体和血,也许只是基督教会为了传教而刻意编造出来的又一个谎言而已,而且这一谎言即使在教会内部也没有得到统一的认可,所以这样重要的内容才会在“约翰福音”中找不到任何相关的文字记录,据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故事很可能是存在的,而且“约翰福音”的作者也不赞同让信徒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 P* ]0 ]9 Y- a. V# F

9 k+ v# y, m% \8 N2 w. H, @根据相关资料介绍,耶稣作为犹太教的信徒,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严重违反了信奉上帝为神的犹太教的教规而被犹太教会判处死刑,也就是说,耶稣是作为教会的叛徒以亵渎上帝的罪名被处死的。从宗教的角度来说,犹太教处死耶稣并没有错,因为直到今天,基督教也无法找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耶稣不是普通人而是什么上帝的儿子。当然,从人的角度来说,我们谴责任何宗教机构以宗教的名义屠杀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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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督教的角度来说,由于耶稣的被杀害,极大地促进了基督教的发展,所以不但可以说耶稣是基督教的功臣,也完全可以说,耶稣为了基督教献出了鲜血和生命。但是却不可以说,耶稣的鲜血和生命就可以为世世代代的人赎什么罪。客观来说,耶稣的牺牲只是为了基督教会,如果基督教会做好事,那么耶稣的牺牲就是有利于人类的;如果基督教做坏事,那么耶稣的牺牲不但毫无价值,甚至是对人类有害的。从过去两千年的历史来看,基督教会所做过的坏事实在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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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Q# D/ t' C因此所谓耶稣用他的血洗了人类的罪的说法,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情理上、还是逻辑上都是不能成立的,都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任何人如果有罪,都是他自己造的孽,没有人可以代替他洗清,连鬼神也不可以,只有每个人自己才可以洗清自己的罪。以为那种只要加入某种宗教组织、信仰某种鬼神、吃点饼或酒就可以免除自己罪行的观点根本是一种欺骗,也是一种对罪恶的放纵和包庇,应该遭到社会正义和人类良知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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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第十九”之(21)写到,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人的罪也好、过也好,只要是发生了,就必须由自己去赎罪或改正,不能逃避,也无法隐瞒,更不可能,也不需要由什么鬼神来代替。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第二十七段详细介绍了耶稣在被处死之前的种种情况,尤其值得关注的事,这里记录了当时人们对耶稣是否能复活和是否真的是上帝的儿子的议论,这些议论之所以被《圣经》记录在案,显然是在基督徒看来也属于可信的非常重要非常真实的议论,仔细分析和思考这些议论,可能会有助于我们对耶稣有一个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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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写到,“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当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从那里经过的人,讥诮他,摇着头说,你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也是这样戏弄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因为他曾说,我是神的儿子。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的讥诮他。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其余的人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1 Z- q' e5 R' N4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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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这里的介绍来看,当时人们既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也不相信耶稣会复活,也正因为如此,上帝之神的发明教会犹太教才会以耶稣造谣惑众谎称是上帝的儿子的名义将他处死。其次,鉴于当时人们对宗教的迷信,人们还是有些相信耶稣可能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人们迫切希望他能在面临生死的关键时刻来证明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如果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如果他真像《圣经》上记载的那样有那么神奇的特异功能,那么让自己从十字架上走下来是非常容易做到的。最后,耶稣不但不能做到这些,甚至连对上帝的信仰也动摇了,甚至绝望地喊出了“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这样的悲鸣,这等于向全世界宣布,就连耶稣自己也对上帝之神失去了信心,否则他不可能那么绝望地在凄惨的悲鸣中死去。, r% n6 X1 K5 m/ L

4 p3 |. [, t  j% V5 N$ O# ?尽管《圣经》中后面书写了耶稣种种的复活的故事,基督教甚至根据这些编造出来的故事敷衍出了所谓耶稣用他的血为人类赎罪的荒唐理论,但是从这里的记载我们已经知道耶稣既没有什么特异功能,也不可能是什么上帝的儿子,更不可能在死去之后再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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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2 P2 q  _- q* \  K. P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耶稣真有那么神奇的特异功能,那么在临刑之前,将他的特异功能在人群面前展现出来,就能消除他所有的敌人对他的怀疑,将极大的增加他的宗教的可信性,他居然没有去展现,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不是不想,也不是不知道那是一个最好的机会,而是因为他不能,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异功能。! H& E1 p6 ~6 w7 u2 p1 Q" x( k

  B; Q2 R( |' n人们之所以一直认为所谓的耶稣复活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那是因为既然耶稣曾经预告过三天后会复活,为什么不安排门徒通知所有的人来公开见证他的复活?为什么除了他的门徒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人看到他的复活?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那完全是为了创立基督教的需要编造出来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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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耶稣在临死前的悲鸣“神啊,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更像一把利剑,将耶稣复活谎言的美丽汽球彻底刺破,因为他如果真得相信他将在三天后复活,并且将回到上帝的身边,他怎么还会悲愤地质问上帝为什么将他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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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2 u2 T9 L5 L: J由此足以证明,关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以及耶稣会死而复活,乃至耶稣用他的死拯救了全人类等,都是一个彻底的谎言。基督教居然将立教基础建立在这样一个破绽百出的谎言基础上,在两千年前的愚昧落后时代固然情由可原,但是如果在二十一世纪文明社会的今天,还把这种神话式的谎言当成是历史的真实,那么实在是太可悲了。7 k, \( W  L  _* z4 @9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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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非常崇尚城信的重要性,他在“颜渊第十二”之(7)中,把诚信提高到了比死更重要的地步,书中写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7 o- H$ F/ G4 m2 S/ Z8 Y. 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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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施政是如此,宗教又何尝不是如此?宗教是人类信仰中最神圣的部分,连这样神圣的部分都充满了谎言?又怎么可能让信徒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到诚信呢?这样的宗教又怎样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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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客观来说,耶稣能坚持自己的信念,明知坚持自己的宗教信念有生命危险还能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这一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尽管他在死亡来临的时候表现的不那么视死如归。为了坚持自己的信念而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也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精神之一,孔子在“卫灵公篇第十五”之(9)中明确教诲我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耶稣复活的故事是《圣经》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基督教生死存亡的一个重点,为了节约篇幅,我们将四篇福音中的同样内容汇集起来一起加以分析。“马太福音”第二十八段,也就是最后一段,写的是耶稣复活的故事。书中写到,“马利亚等来看坟墓。忽然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对妇女说,耶稣不在这里,他已经复活了。妇女们又害怕,又欢喜,跑去要报给他的门徒。忽然耶稣遇见他们,说,愿你们平安。他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见我。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 `9 U7 n4 j: a: F6 d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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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这样写到,“马利亚等进了坟墓,看见一个少年人坐在右边,那少年人对他们说,耶稣已经复活了,不在这里。你们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你们要见他。他们听见耶稣活了,被马利亚看见,却是不信。门徒中间有两个人往乡下去,走路的时候,耶稣变了形像向他们显现,他们就去告诉其余的门徒。其余的门徒也是不信。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现,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复活以后看见他的人。他又对他们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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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中写到,“那些妇女看见石头已经从坟墓辊开了,只是不见耶稣的身体。忽然有两个人站在旁边对他们说,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他们从坟墓那里回去,把这一切事告诉十一个使徒和其余的人。使徒以为是胡言,就不相信。门徒中有两个人往一个村子去,耶稣就近他们,只是他们的眼睛迷糊了,不认识他。将进他们所去的村子,他们说,请你同我住下吧。耶稣就进去。到了坐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的眼睛明亮了,这才认出他来。忽然耶稣不见了。他们就立时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见十一个使徒和他们的同人聚集在一处。说,主果然复活。正说这话的时候,耶稣亲自站在他们当中,说,愿你们平安。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 E" J* v* O6 F8 \0 R1 m2 ^5 e&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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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中写到,“马利亚站在坟墓外面哭的时候,就见两个天使在安放耶稣身体的地方坐着。天使对他说,你为什么哭。他说,因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里。说了这话,就转过身来,看见耶稣站在那里,却不知道是耶稣。耶稣叫她的名并要她去告诉他的兄弟。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我已经看见了主。那日晚上,耶稣来站在当中,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那十二个门徒中,有个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那些门徒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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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这四篇文章不难看出下面几点:其一,所谓耶稣复活纯属传言,并没有任何人直接看见耶稣从死亡状态中复活过来;其二,第一个声称耶稣复活的是一个女人马利亚,这样的说法连耶稣的门徒也不相信;其三,他的门徒从不相信转变为相信的过程四大福音书彼此矛盾,显示他们是为了某种需要才转而选择相信耶稣复活的传言;其四,在其描写的耶稣以复活的面目出现时都不是那么光明正大而总是在装神弄鬼的状态下出现,其真实性非常可疑;其五,除了他的门徒和那几个妇女,并没有任何其他人看到复活的耶稣,所以不能排除他们为了某种需要集体编造谎言。根据这五点,我们有理由相信,所谓的耶稣复活不过是耶稣的亲人和门徒为了创立基督教的需要而编造的谎言而已。5 t' B$ o) j& s* o7 s6 ?$ I3 y% m

# l/ m2 l, m, }: l7 j- `3 h/ z从文化的意义上来说,东西方文化中都有关于“永生”的概念,那些为了追求真理,为了追求和平,为了国家和民族,为了他人和公众利益而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人,都可以被看成是获得了精神上的永生。正如一首著名的诗歌所写的那样:“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所以如果说从精神的层面来说,耶稣虽然被处死,但却永远活在信徒的心中,这一点是对的。但是像《圣经》中所说的一个肉体的耶稣死去了,还能作为一个肉体的人再复活,甚至还让某个信徒触摸他身上的钉孔以证明他的肉体曾经复活,则纯粹毫无科学可言的谎言。: ^+ y8 \* X6 g" `9 e0 s* ~

/ G  @4 @* b% h" D/ r' i耐人寻味的是,《圣经》的编写者为了强迫信徒相信这一谎言,特意在《圣经》中写上了这样两句话:“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两句话非常厉害,一句是用所谓的“福”来诱骗信徒放弃对谎言的怀疑,另外一句是用威胁来强迫信徒相信谎言。你不信就定你的罪。所以我们不得不感慨《圣经》中的连环谎言设计得是多么环环相扣,难怪只到今天还是那么有欺骗性,能使许多信徒对其谎言坚信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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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4 G) p& u* Z, [“泰伯第八”之(9)中写到,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历来成为人们攻击儒家思想的一个口实,仿佛儒家思想就是鼓励愚民政策,其实《论语》中的这句话与《圣经》中要求信徒盲从迷信的程度比较起来,实在是望尘莫及。对于《论语》中的这句话,我们今天可以作出另外一种解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就是说:如果老百姓能够有效管理自己,就让他们自己去做,如果老百姓不能有效管理自己,就要教给他们怎样有效管理自己。”在怎样灌输愚民政策、怎样迫使信徒死心踏地盲从迷信、怎样把一个谎言说得像真理一样上来说,世界上恐怕没有比基督教更高明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可福音”共16段,内容基本上与“马太福音”相同,只是在细节上略有不同,主要讲述了耶稣从诞生到去世的驱鬼治病传教等过程。比较这两篇经文,可以说“马可副音”的描述比“马太福音”更加荒诞、更加极端。比如说,“马可福音”中描写的赶猪入海和鼓励寡妇捐款等故事都属于比较荒诞极端的例子。1 R1 A  ?- ^( J, A$ n) w

/ p6 C. y5 v  d4 d  C# b! \5 w“马可福音”第五段写到,“耶稣一下船,就有一个被污鬼咐着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那人常住在坟茔里,没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铁链也不能。因为人屡次用脚镣和铁链捆锁他,铁链竟被他挣断了,脚镣也被他弄碎了。总没有人能制伏他。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头砍自己。他远远的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他。大声呼叫说,至高神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指着神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是因耶稣曾吩咐他说,污鬼阿,从这人身上出来吧。耶稣问他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就再三的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在那里山坡上,有一大群猪吃食。鬼就央求耶稣说,求你打发我们往猪群里附着猪去。耶稣准了他们。污鬼就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猪的数目,约有二千。”+ T4 o) Y3 U6 v&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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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可福音”的作者为了神化耶稣已经信口开河胡编乱造到了何种程度。两千多个鬼居然可以附在同一个人身上?耶稣在其他场合驱鬼的时候,通常都是说“鬼出来”,于是鬼就出来了,这两千多个鬼居然还要寄生在猪的身上?这些鬼既然可以随意寄生在任何人的生上,有什么必要非要求寄生在猪的身上呢?既然耶稣已经同意他们寄生在了猪的身上,为什么又让猪跑到海里去淹死呢?他们不是又没有地方寄生了吗?哪些猪有什么错,要让它们去死?所以这个故事不但毫无道理,本身逻辑也混乱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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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同样在这一段经文中,耶稣的能耐更被夸张到了极限:能使一个死去的女孩活过来,更加能让一个久治不愈患了十二年血漏病的病人,只悄悄地杂在人群中摸了一下耶稣的衣服,她的病就好了。1 V6 D2 I* L3 d8 f  i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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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的神话故事中国人并不陌生,济公治病的故事比这还要神奇。济公的故事虽然并没有人相信是真的,但大家还是愿意听,因为那些故事无非是表达了人们乐善好施、惩恶扬善的愿望。如果《圣经》也把这些当成是关于耶稣的传说故事,倒也未尝不可,但是将这样的故事当成证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的证据,就非常荒唐了,甚至把这样的故事也当成真理,就更加荒唐了。. Y  ]% H) ?/ V& s. h0 a6 E)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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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二十段讲述了富人和穷人捐款给教会的故事。书中写到,“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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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Z' P9 H9 e+ a8 E耶稣的这个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至少也是措辞不当。首先,从金钱的数额上来说,穷寡妇的钱比富人的钱少,是一个事实,是不能颠倒是非硬要把寡妇的钱说成比富人捐出的钱多。其次,寡妇把养生的钱捐出来,富人只捐出了多余的钱,我们可以说寡妇的热情比富人的高,而不能说寡妇的钱比富人多。最后,我们不禁要反问一句:教会难道不是应该将从富人那里接受的捐款拿出来救助穷寡妇吗?怎么反而还冷血地接受寡妇的养生钱,甚至还鼓励穷人把养生钱拿出来捐给教会呢?耶稣这样的鼓励穷寡妇把养生钱捐给教会,究竟是在搞慈善事业?还是在利用教会收刮民脂民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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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x3 J- N8 z# a% n孔子在《论语》中也提出了一个慈善的原则“周急不继富”,“雍也第六”之(4)中写到,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也就是说,孔子认为,从事慈善事业,不应该锦上添花,而应该雪中送炭,那么同样,收集慈善捐款,也应该收有余拒不足,因此耶稣那种轻视富人捐款鼓励本身都需要接受救助的人捐出养命钱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从哪里来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马克思大脑里固有的,只能是马克思所接受的文化经过马克思的独立思考而产生的。仔细阅读《圣经》,我可以非常负责制地断定:《圣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来源之一。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圣经》的相关宗教理论进行了脱胎换骨地修改。比如说,《圣经》中的天国,被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为共产主义社会;《圣经》中的上帝,被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无产阶级政党;《圣经》根据是否信教将所有的人划分为可以进天堂的兄弟姐妹和必须下地狱的异教徒,被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为阶级斗争的理论,将所有的人划分为剥削压迫阶级和被剥削压迫阶级;尤其是《圣经》中充满了对福人的仇恨和丑化,这一点更被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为消灭私有财产。此外,《圣经》中要求对神的绝对信任、绝对独裁、绝对暴力等、都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找到相关对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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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L& T; j8 o# R' f: b8 s" A$ Q“路加福音”一共二十四段,其主要内容与前面介绍的两篇福音文章大同小异,其中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特别强调了耶稣对富人的仇视和鄙视。“路加福音”第六段中写到:6 F! ~) u, u* o+ a% D3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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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你们饥饿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饱足。你们哀哭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喜笑。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5 v, U  ]0 d: K& [

# x! N5 W& w+ _, R; U  f5 [如果耶稣面对穷人,由于无法改变他们的贫穷,为了安慰他们说,“你们虽然现在贫穷,但是一旦信了教就可以在天国得到幸福。”这也还能算是为穷人提供精神安慰的善意谎言,但是耶稣硬要说富足的人会有祸,实在只能是毫无道理的胡说八道了,因为任何一个健康正常的人都不会讨厌富足,富足其实也正是每个穷人心目中最渴望的东西。耶稣将信教与追求富足对立起来的观点,与是非颠倒的文革年代的口号“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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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D( b9 J2 x" N8 l* `在“路加福音”第十六段,更是编造了一个富人在阴间受折磨、穷人在阴间得到安慰的谎言,书中写到,“耶稣对他们说,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i! T8 R: K  i5 w8 {9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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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富人只因为富裕就要在阴间受痛苦,那么与中国人相比,或者与非洲的难民相比,现在的所有美国人都非常富裕,岂不都要在死后遭受痛苦?更何况,如果生前贫苦的人都可以在死后得到安慰,那岂不是说所有的非洲难民都是幸福的?那还有什么值得同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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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3 }- a. [* L; K4 _+ G所以耶稣在这里煽动对富人的丑化和对穷人的美化,是毫无道理的,也是反人类的。我们不难设想,如果人人都把财富看成是罪恶,把贫穷看成是美德,那么人类社会只会停滞不前,甚至要走向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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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I5 ^! s" U/ _8 o: i; Y) U孔子也赞赏安贫乐道,但是孔子赞美的安贫乐道与耶稣鼓吹的乞丐得幸福还是有所区别。孔子并不认为越穷越光荣,越穷越幸福,而是认为一个人为了追求真理就要有勇气甘愿贫穷。“里仁第四”之(9)明确写到,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在“雍也第六”之(11)中更是对颜回的安贫乐道大加赞赏,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但是孔子从来没有把富裕看成是罪恶或丑恶,“述而第七”之(12)中写到,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1 i8 E' x3 j  t. B4 |

7 e) H3 F, J- k; _中国人民之所以今天比二三十年前富裕了许多,正是摆脱了过去那种将富裕当成罪恶的错误观点,并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了宪法,是彻底纠正了过去的极左思潮的具体表现,所以对于极左思潮的那一套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它们还会改头换面重新来危害国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约翰福音”与其他三篇福音有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在于这一篇福音在宗教理论上面有了很大的提炼,甚至也摆脱了对犹太教的上帝耶和华的依赖,重新定义了上帝的含义。对于耶稣的神化,也放弃了前三篇福音那样比较原始的破绽百出的所谓“童女怀孕生耶稣”之类的谎言模式,文中完全没有一个字描写耶稣怎样出生怎样成神的内容,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更加富有宗教理性的方式。: b5 ]" \2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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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一段的第一部分用“道”取代了原来的“耶和华上帝”,书中写到,“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为他作见证,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6 ?, Z4 D2 L% K  u: |6 y

; Z4 d6 R* p$ k4 G* ?“道”在这里看上去成了一个抽象的概念,这样的一个个概念在许多宗教中都存在,在儒家思想中也存在,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天”与这样的“道”非常相似。“为政第二”之(4)写到,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中的“天命”通常解释为“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或解释的事情、道理、规律、真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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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孔子在《论语》中十多次提到“天”,比如,“获罪於天,无所祷也。”(八佾第三3-13),“予所否者,天厌之!”(雍也第六6-28),“天生德于予,恒魋其如予何!”(述而第七 7-23),“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第九9-5),“吾谁欺?欺天乎?”(子罕第九9-12),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第十七17-1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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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 u) j6 S/ j1 A6 O% k4 m( @比较《圣经》中的“道”和《论语》中的“天”非常有意思。在《圣经》中,“道”除了与《论语》中的“天”有类似的地方之外,比如说,是某种不可知的、人力无法支配的、无法解释的、无所不在的、绝对公正、无限大和永恒的,还有与《论语》中的“天”完全不同的地方,比如,《圣经》将“道”等同于神,并且这个神还可以生出“人子”,可以变化成具体的“肉身”,使一个抽象的概念幻化成了具体的人,然后通过这个具体的人来传基督教所认为的“真理”。在《论语》中,孔子和他的弟子们既没有把孔子神化为天,也没有把孔子神化为“天子”,孔子甚至否认自己是“生而知之”,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述而第七 7-20)但是一样可以传播儒家所认为的真理。) R% l5 A6 u6 T2 P,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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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圣经》中所谓的“道”只是虚晃一枪,并不表示抽象概念的意思,它只是将具体的“神”抽象化,目的只是为了摆脱犹太教的上帝,从而将耶稣转变为基督教独立的唯一的神。问题是这样的转化依然是破绽百出的,比如说,这里说,约翰是为了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而从神那里来的,可是谁能证明约翰真是从神那里来的呢?经文里不是明明说除了耶稣没有任何人可以见到神吗?那么约翰怎么可能是从神那里来的呢?诸如此类的不能自圆其说的漏洞在这篇经文中同样是比比皆是。3 q' u+ v; d1 S3 `2 K

; j$ A5 f. z; ^4 O通过这个比较,我们也不难看出,基督教是先树立一个虚假的神,然后将自己所认为的真理,通过神的嘴说出来,让信徒来相信。儒家思想则并不需要树立任何神,而是将自己所认为的真理,直接说出来让人相信。由此可以看出,儒家思想比基督教思想更加有自信,因为它不需要借助鬼神的力量去传播真理,而是坚信真理本身能使人相信。尤其不同的是,基督教通过神化耶稣来将自己的所有观点都说成是唯一的绝对真理,儒家思想则从来不宣称自己是唯一的真理,而是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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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任何对你说,他手中握的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理,那么你要警惕了,这样说的人,不管他是以怎样的名义向你兜售他手中的真理,都离骗子不远了。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但真理绝对不会被某一个人、某一个组织、某一种宗教所独有。真理像太阳挂在天上,它可以被所有的人认识和拥有,但永远不可能被某一个人、某一个组织、某一种宗教所独有。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3: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宗教或思想要想得到传播,都必须取信于民,基督教和儒家思想也不例外,因此比较一下耶稣和孔子怎样取信于民,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耶稣是通过各种真假难辩的“神迹”来获得门徒和信徒的信任,而《论语》也明白地告诉我们,孔子是以他的才华学识和道德情操博得了弟子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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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二段详细介绍了耶稣怎样用神迹获得门徒信任的经过,书中写到,“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那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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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i; R: n2 q" K作为基督徒来说,可能非常以此为自豪,觉得耶稣非常了不起,居然可以将水变成酒。可是从宗教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可悲的,因为一个宗教领袖不是靠他的宗教理论和高深的思想或德行等来感动信徒,而是用这些装神弄鬼真假难辨的魔术手段来获得信徒的信任,其实是很可悲的,最起码也是比较原始比较低层次的。6 x2 @' Y8 e- H

3 t3 W, k' Y( d. M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说,将水变成酒是化学反应,在没有其他物质参与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仔细分析耶稣的变酒经过就不难发现,要造假是非常容易的。因为耶稣将水变成酒并不是当众变化,而是趁着大家都喝得醉熏熏的状况下,他只要悄悄派人去外面买了酒倒进水缸就可以了。当然可能被家人看见,但是他只要对家人说,这是为了给大家助兴,让他跟着一起骗大家说是用水变的酒,那么这个谎言就很容易变成神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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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R1 B5 u. @' I3 h事实上“新约”的大部分内容,主要都不是记载耶稣有什么高深的宗教修养和理论,而是通过所谓的种种不可能的“神迹”来神化耶稣。《论语》则恰恰相反,几乎没有什么内容是神化孔子,而主要记载了孔子对各种问题的思考和理论等。对此,孔子的弟子们也对孔子有一个评价,书中写到:! J/ t- a( l7 E' b9 m; B. j) `

( }5 V' i& H& V2 \叔孙武叔语大夫于朝曰:“子贡贤于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贡。子贡曰;“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类,百官之富。得其门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子张第十九19-23)! {* s0 D2 T! k% Y* c0 {

: \1 `" B' Q8 j. i$ t5 u; e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子张第十九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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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2 L7 H' m2 ]+ S/ S) n4 A7 L5 E0 ^4 O陈子禽谓子贡曰:“子为恭也,仲尼岂贤于子乎?”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馁之斯来,动之斯和。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子张第十九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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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i3 n# o从孔子的弟子对孔子的评价来说,也不能说不高,但是孔子自己却始终很清醒,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学而知之的普通人:% u) h. R: p) S5 j

% E$ h) y7 q& n- r' P1 F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公冶长第五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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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述而第七7-34)' o0 u; ^5 E1 @) @6 M. V6 k' I- c

# W) t. f- Z- F9 w& C  w/ L0 A尤其可贵的是,孔子从来没有画地为牢地规定弟子只能学什么,只能信什么,只能拜什么神,而是要求弟子们以开阔的心胸和眼界去虚心学习: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第七7-22 )正是这种以天地为师,以万物为师,以人人事事为师的好学精神,使孔子成为万代师表,这与通过装神弄鬼的方式树立起来的虚假的神相比,实在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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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翰福音”的第二段中,作者还用另外一种方式来神化耶稣,书中写到,“犹太人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麽。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3 c: T$ F5 W0 E- Y; |

- C. J- u* ?/ z& n- q1 E$ M* W尽管“约翰福音”的作者说,门徒在耶稣死后想起了这句话,因此就相信了耶稣,但仔细分析就不难看出,这只不过是记录了耶稣一次空口说大话的过程而已。耶稣要别人拆毁神殿,吹牛说可以在三天内重建,结果牛皮吹破,根本没有兑现。可是后面却为自己圆谎,说耶稣的所谓重建是以自己的身体为神殿,那么等于是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因为他自己的身体并不需要重建,也与是否拆毁神殿毫无关系。《圣经》里此类破绽百出的低级谎言、大话、空话不少。此类谎言、大话、空话在两千年前哄骗西方人可能有效,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恐怕连小学生也哄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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