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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1573 ̄1626),字季卿,号其阳,明末大臣,状元及第,益都(今青州)郑母镇人。
, A$ n5 h6 s9 s; R0 `- u 他自幼勤奋好学,15岁补府学生,时督学佥刘毅性情严厉,在昌乐县主持考试时,有个考生为作弊把小抄夹在鞋子里,受到重罚。从此规定,考生都赤脚立雪中,等侯入场。他气愤不过,毅然走上台阶质问刘毅:“为什么因一人行为不端就连累所有人呢?难道这就是贤者考选人才的入门规矩吗?”刘毅知过,废除这一规定。
/ L7 G2 W, }& N Z7 ` 1598年,赵秉忠中状元,30岁任会试同考官,39岁长庶子,典试江南。他先后为国家选拔了不少栋梁之材,如张玮、姚希孟、周顺昌、孙承宗等。后任侍读学士直经筵。他曾奏请神宗恢复建文帝帝号、庙号。神宗说:“事已久,不便更易。”他说:“国事论其当不当,不论其久不久,”终于说服神宗为建文帝恢复了帝号。后长礼部侍郎,掌管詹事府。熹宗时,魏忠贤专擅朝政,陷害异已。1624年(天启四年)大臣杨涟上巛书弹劾,列举魏忠贤24大罪状,草疏者即赵秉忠门生缪昌期。1625年(天启五年),缪昌期受魏忠贤陷害,下狱论死。魏忠贤责问赵秉忠,赵秉忠不予理睬。魏忠贤恨之入骨,屡次在熹宗面前说他的坏话。熹宗说:“你说的不就是那个穿短袍讲经的人吗?我看那人忠心耿耿,正准备重用他呢!”后来他看到朝政日非,魏忠贤又不断迫害,于是多次上书请求告退,得到熹宗同意,晋礼部尚书,致仕归里。但回乡不久,就受到刘钟英案件的牵连,以“与刘钟英久倚门户”罪名,同被削官夺傣。其后魏党越演越烈,捕入狱的人越来越多,朝政更加不可收拾。1626年赵秉忠愤懑而死。崇祯初年,朝廷为他平反,恢复原官,加太子太保,按大臣礼节重安葬。
2 c2 v5 |* a/ ^6 ~ 1983年,在他家乡郑母村,发现他中状元时的殿试卷。郑母村东北,洗耳河畔,原是他的墓葬,规模宏大,1958年被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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