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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韩非法家思想的致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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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08: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多人把中国两千年来的治国史看成是“内法外儒”,意思是说,尽管历代统治者口头上都大肆宣言儒家思想,但在行动上却是离不开法家思想,或者通俗地说,都是一手抓法家思想,一手抓儒家思想。韩非(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是中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有趣的是韩非的老师却是历史上著名的儒学大师荀况。韩非没有将儒家思想发扬光大,却在批判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学习吸收了法家前辈和道家前辈的思想,将法家思想发展到了一个巅峰。
5 ~3 M$ o2 x- A. Z韩非出生于韩国的贵族世家,可是他的法家治国理论虽经多次推荐依然不被韩王采纳,却被当时韩国的敌国秦国的秦始皇所赏识,并专门发兵韩国将韩非这个治国人才夺了回去。为了得到一个人才而专门发动了一场战争,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秦始皇是多么重视韩非的法家思想理论。秦始皇也正是全面、彻底、果断地实施了韩非的这一法家治国理论,才终于统一了七国、成就了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极权秦王朝。遗憾的是韩非的法家思想尽管如此伟大,却不能保护韩非自己的生命;韩非的法家思想尽管可以帮助秦始皇成就一统霸业,却不能避免秦始皇人亡政息的悲剧发生。因此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下:韩非的法家思想的致命缺陷究竟在哪里?
+ {: Y- j/ O" y: t/ N" v感谢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圣贤人生丛书”之《韩非子·权术人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韩非法家思想的通俗读本,使我们可以轻松地了解古人两千多年前的辉煌思想和灿烂实践,从而也为我们对历史的反思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条件。
: ]3 u* h: P* S, r3 P) i韩非以雄辩的论证否认了儒家思想可以治国的观点,提出了以法家思想为治国之本的观点,坚持要以“法治”取代“心治”。这在两千多年前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思想,是体现了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一百多年前的中国新文化运动再次提出了反对儒家思想的口号,是已经比韩非的思想整整迟了两千多年。遗憾的是,新文化运动尽管提出了反对儒家思想的口号,却没有提出以法治国的观点,而是提出了以“科学”和“民主”取而代之的口号。个人觉得这是新文化运动的一个巨大缺陷,这一缺陷至今还程度不同地误导着我们,因为对于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中国来说,“法治”是比“科学”和“民主”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东西。没有健全的“法治”保障,“科学”和“民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文革的历史可以说是以血的教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反面例子。
$ G9 \0 `$ X: y* R正面的例子也有很多,比如创造了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奇迹的事实更加雄辩地证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腾飞主要靠的不是“民主政治”,而是靠的相对独立完善的法治体系。四小龙中的韩国我们暂且不谈,新加坡的法治之严是举世公认的,台湾的经济腾飞是在蒋氏父子的专制统治时期完成的,香港直到1997年之前总督都是英国任命的,毫无民主可言,就连回归前匆忙上马的民主改革,也是为了应付回归而提前出生的先天不足的早产儿。直到今天,香港特首的热门竞选者也不具备政党背景。
- g8 M) \, M; P- E9 m韩非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有一个巨大的差别,那就是韩非的法治思想理论是建立在权术理论之上的,换句话说,韩非的权术法治理论就是关于怎样成为一个会玩弄权术的皇帝的理论。韩非的法家思想是以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管理的所有权都汇集在皇帝一人身上,并且把皇帝的意志等同于法律,任何人只要违背了这样的法律都杀无赦。只是韩非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了一条,那就是皇帝可以学习的权术,臣民也可以学,皇帝可以用权术来对待臣民,臣民也可以用权术来对待皇帝。由于皇帝的人数永远绝对少于臣民,所以臣民玩弄权术的水平也永远高于皇帝。秦始皇自己是个玩弄权术的高手,但他的两个儿子都玩不过李斯和赵高,结果死在这两个臣民的手上。% {# t$ Q/ l+ |2 X5 X! A. k9 E, l
两千年来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在口头上号召别人要学习效仿儒家思想,他们自己却无一不在暗中学习韩非的怎样玩弄权术的法家思想。上行下效,各级官员也一样暗中学习怎样玩弄权术,直到今天,怎样玩弄权术依然是许多官员的做官秘诀。以权术控制法治,本质上还是人治,这是韩非法治思想的第一个致命缺陷。' J" X( q# u. r( f) T7 P1 L
韩非法家思想的另一个致命缺陷是只能严厉处罚违法的臣民,却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到非法的伤害。换句话说,韩非的法治对于臣民来说只会受其害不会受其惠,就连韩非自己也无法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在他效命秦始皇的同时,却被秦始皇的大臣以权术诬陷致死。所以韩非这样的权术法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臣民的反对。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苛政猛于虎”的说法存在的原因所在吧。' P  U/ Y. A7 u9 e
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法治精神是并不陌生的,因此,在中国推行真正的现代法治、可以制止违法犯罪同时也可以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现代法治、是没有丝毫阻力的。在中国推行现代法治的最大阻力可能来自于等级不同的大小官员,因为越是健全完善的法治,越会制约他们手中的权力。另外一个制约现代法治在中国推行的要素就是韩非的权术思想在中国是那么地深入人心,不但是各级官员,就连各行各业的普通公民也一样精通怎样玩弄权术的秘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句最精辟的概括。往往再好的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能被善于玩弄权术的执行者弄得变了样。这也正是尽管中国喊了几十年“要法治,不要人治”,结果还是无法真正摆脱人治的根本原因所在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地方介绍招商引资的成功经验时,往往不是介绍那里的法治如何健全,而是介绍那里的市长或书记如何具备吸引外商的“人格魅力”。
7 b: Y- A  f% T今天,我们在学习反思韩非法家思想的时候,首先必须彻底摈弃其中的权术思想。其次要建立健全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法律体系,尤其是要针对中国人特别善于钻法律空子的特点,在立法时必须尽量严谨。最后是必须将监督公正执法的大权从过去的极少数统治者手中转移到广大的公民手中。为什么过去的中国人喜欢告御状今天的中国人喜欢上访?其根本原因是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无法从地方政府那里得到妥善的保护。所以只有将执法监督处于广大的公民眼中,也就是处于公开透明的状态,才能使一切以权术玩弄法律的伎俩都无法起作用,也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才能使公民的合法权利不遭受非法侵害。一旦遭到了非法侵害,也才可望能得到各级地方政府及时妥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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