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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09: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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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有关人格修养的这些论述,今天是否还有借鉴的意义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的组成。 d) v0 V6 ]. f7 w4 ~7 g5 \3 A3 a
关于人的德性,孔子强调仁和义,特点是仁。义是事之“宜”,即“应该”。它是绝对
, E9 g+ k$ H8 X7 @: k5 H) Z( J; K的命令。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 0 n2 Q/ o1 P. r6 @- v
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行
1 a! a/ h, T+ Y7 X' E7 o为。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后来儒家的人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在儒家思想中,义
; C) u+ k# F& H' L与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本人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 9 Q* N% k; w, ?* z" |9 \
这里已经有了后来儒家的人所说的“义利之辨”,他们认为义利之辨在道德学说中是极其重
0 h3 d! m, \" c8 U要的。 - R( `# Z6 S7 F% D: J4 T& Q: q
义的观念是形式的观念,仁的观念就具体多了。人在社会中的义务,其形式的本质就是
' I$ a# M5 ~3 }8 v* X* S0 ^它们的“应该”,因为这些义务都是他应该做的事。但是这些义务的具体的本质则是“爱
% }3 c+ S0 |$ u+ P; {& i1 [人”,就是“仁”。父行父道爱其子,子行子道爱其父。有个学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 4 x2 d/ y) g" _* a; M5 N W* [
“爱人”(《论话·颜渊》)。真正爱人的人,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所以在《论语》中
0 F! b$ e7 y8 m2 f; @9 a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所 9 {/ h" @ L9 o
以“仁人”一词与全德之人同义。在这种情况下。“仁”可以译为perfectvirtue(全德)。
; q! B) ^/ t: c V& D, x$ B参考资料: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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